加入日期: | 2025.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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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長沙市 |
內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一)培訓課程 ****年度***創業培訓服務包含SIYB、網絡創業培訓、創業模擬實訓、鄉村領雁創業培訓課程。本項目為SIYB。 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參與一個或多個創業培訓服務項目的投標。 (二)享受創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 貧困家庭子女 |
(一)培訓課程
2025年度長沙市創業培訓服務包含SIYB、網絡創業培訓、創業模擬實訓、鄉村領雁創業培訓課程。本項目為SIYB。
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參與一個或多個創業培訓服務項目的投標。
(二)享受創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
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含中職、技校)、小微企業創辦者(含個體工商戶)、企事業單位職工、退役軍人、就業困難群體(含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及強制戒毒人員)。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同類別創業培訓課程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補貼。
注:在合同執行期間,如創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有政策調整,一律按新政策執行。
(三)入圍要求
本項目通過封閉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按最高有效投標人數量80%比例入圍,(若有小數點則按四舍五入原則向上取整),按照質量評分得分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供應商。
(四)合同授予方式
本項目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主要采用直接選定方式,可根據項目特點和提高績效等要求,由服務對象從入圍供應商開展的對應課程中直接選定。
????(一)相關依據
1.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創業培訓管理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5〕26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創業培訓補充管理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8〕47號)
3.《關于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號)
4.湖南省人社廳《關于開展2023-2025年度創業培訓機構認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52號)
注: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政策調整,一律按照新政策執行。
????(二)實施標準
SIYB創業培訓組織流程及技術要點按照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關于印發<“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培訓技術要點>(試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8號)文件執行。
注: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政策調整,一律按照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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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約時間: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履約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一)講師要求
開展創業培訓的每個課程,至少有3名至發文時具有我市該課程授課資質的講師。該課程類型未達到上述師資要求的,不得申請該培訓課程。
【提供講師上年度以來至少承擔過1期學員班或師資班授課任務證明材料;根據《湖南省創業培訓講師管理實施規程》(湘就服發[2024]2號)的規定,提供講師2025年通過授課能力評定的授課資質證明材料;提供講師身份證復印件及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申報課程的《創業培訓講師培訓合格證書》;講師為全職的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連續3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及勞動合同(講師為兼職的提供有效聘用協議即可)】
(二)專家要求
具有3名及以上全職或兼職的兩團成員(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聘請的創業創新導師團成員或講師團成員)。
【提供兩團成員身份證復印件和湖南省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認證截圖,全職的提供2024年12月-2025年2月連續3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及勞動合同(兼職的提供有效聘用協議即可)】
(三)專職管理人員要求
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需至少配備2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創業培訓及后續服務的組織工作。
【提供專職管理人員2025年2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以及勞動合同或相關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專職人員為退休返聘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返聘合同)】
(四)培訓場地及教學設備要求:
培訓課程 |
場地 |
教學設備 |
其他要求 |
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
SIYB創業培訓 |
≥50㎡的創業培訓理論教學教室2間 |
配置電腦、投影儀、可移動課桌椅、黑白板等教學設備 |
具備講師休息室、檔案室、工作人員辦公室 |
①場地為供應商自有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場地為供應商租賃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期限至少到2025年12月)及房屋產權證明。 ②現場照片。 ③教學設備發票。 |
(五)供應商已安裝的遠程移動視頻監控系統,能實現培訓過程的實時監控和攝像記錄(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六)教學管理、學員管理、財務及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近年來未發生社會不良影響事件(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七)能按時按質完成創業培訓主管部門下達的培訓任務,并使用省廳確定的教學輔助平臺(提供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注: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2025年度創業培訓機構認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52號)中規定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照提供的資料進行復核,并與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中的培訓師資證書、創業創新導師團數據庫、社保繳費等信息進行比對,信息不符,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圍資格。
本項目按照長沙市財政局《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號文的規定進行履約驗收。
1、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或地方相關安全規定組織實施,一旦發生人身、設備、車輛等安全事故和損害由中標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2、退出機制:入圍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簽訂框架協議的,取消其入圍資格;已經簽訂框架協議的,解除與其簽訂的框架協議:
2.1惡意串通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入圍或者合同成交的;
2.3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2.4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采購人請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約定履行的;
2.5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因違法行為被禁止或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
2.6框架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2.6.1任意減少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以及在培訓過程中弄虛作假、培訓質量低劣、學員反映強烈。
2.6.2將所承擔的培訓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組織或個人。
2.6.3制度不全、管理不善,造成學員在培訓期間違法亂紀或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2.6.4申報培訓補貼材料弄虛作假。
2.6.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3、被取消入圍資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協議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封閉式框架協議補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請加入同一開放式框架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