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浙交匯”平臺浙交所的存管銀行,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受讓方被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應交交易服務費支付至以下銀行賬戶(賬戶名稱: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杭州銀行城東支行,賬號:3301040160021822195/賬戶名稱: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中信銀行杭州天水支行,賬號:8110801012308888888/賬戶名稱: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浙商銀行杭州分行營業部,賬號:3310010010120101303587/賬戶名稱: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灣支行,賬號:201000365431106),并在“浙交匯”平臺完成服務費訂單支付。 3.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產權交易費用,除產權交易機構收取的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外,其余包括產權變更、過戶等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并自行辦理有關事宜(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須由轉讓方承擔的除外)。 4.關于本次轉讓標的相關價值評估與或有風險,意向方請自行盡職調查,如對本次處置有任何疑問請與轉讓方聯系,受讓方在競買成功后,視為對標的企業或有風險的認可與接受。轉讓方聯系人:項經理,聯系方式*** 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