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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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昌吉回 |
內 容: | 綜合物流服務運力電子交易詢價公告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辦法,現通過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詢價確定紅沙泉煤礦混煤由紅沙泉煤礦至下南泉站公轉鐵綜合物流服務運力詢價項目。具體方案如下: 一、項目名稱:紅沙泉煤礦混煤至下南泉站****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公轉鐵綜合物流服務項目。 |
關鍵詞: | 煤礦 |
綜合物流服務運力電子交易詢價公告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辦法,現通過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詢價確定紅沙泉煤礦混煤由紅沙泉煤礦至下南泉站公轉鐵綜合物流服務運力詢價項目。具體方案如下:
一、項目名稱:紅沙泉煤礦混煤至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公轉鐵綜合物流服務項目。
二、詢價項目內容
1.項目拉運總量為200000噸,根據礦生產情況以實際運量為準,綜合服務費結算量以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經國家質檢部門檢定合格的汽車衡復磅,作為唯一結算依據,單車復磅數不得大于出礦數量,大于出礦數量按出礦數量結算。
2.項目內容:煤炭從紅沙泉煤礦礦區通過汽車運輸至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并在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卸車儲存、快速裝車系統敞車裝載加固,敞車平車整理,抑塵等按照鐵路貨運規章制度噴灑防凍液和抑塵劑、符合鐵路貨運規章制度要求的裝載設備及人員、具有國家質檢部門出具年檢證明的地磅和過磅工作人員、列車檢車及裝載加固所需的設備及相關工作人員,最后通過鐵路發運為止。運輸里程約為210公里。(協助國能新疆能源完成鐵路重箱清單制作、配空車等業務)
裝車考核條款:專用線敞車或集裝箱裝車凈重與鐵路運單計費重量差額超出1.2%的部分煤款由報價人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按照本合同單價從支付的費用中扣除。
裝車考核凈重與鐵路運單計費重量差額超出1.2%的部分鐵路運費由乙方承擔,按照本合同單價從支付的費用中扣除。
裝車標準: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敞車裝車凈重按承運人確定重量裝載。
盤庫工作:由國能新疆公司負責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的盤庫工作,盤庫虧噸所產生的煤損由乙方承擔,報價人按照甲方當期煤炭市場價格向甲方支付煤款;盤庫產生的盈噸貨權歸屬為國能新疆紅沙泉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繼續發運所產生的站臺費由乙方承擔。
3.本項目服務期限: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報價人須知
1.報價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合法證件;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能夠開具9%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報價人參與要求:本項目涉及站臺使用租賃、站臺裝卸及安全管理業務,只針對站臺產權單位或產權單位委托此項目的承運商可參與報價,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具備條件仍參與報價的,采購人上報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相應處理。
3.成交方負責甲方在下南泉站的批車、配空車等鐵路發運事宜的協調工作,因下南泉站配空車不暢造成壓庫,調運計劃不能按照進度完成,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因協調不力,造成不能按照發包人計劃完成調運和鐵路發運工作,發包人有權追究乙方責任,造成發包人計劃兌現率嚴重不足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投標人須承擔的費用范圍:包含紅沙泉煤礦礦區煤炭汽車運輸至下南泉站阜康市南泉物流有限公司專用線卸車儲存、快速裝車系統敞車裝載加固,敞車平車整理,按照鐵路貨運規章制度噴灑防凍液和抑塵劑,符合鐵路貨運規章制度要求的裝載設備及人員、具有國家質檢部門出具年檢證明的計量設備和過磅工作人員、列車檢車及裝載加固所需的設備及相關工作人員,最后通過火車發運為止的全程綜合服務費。
5.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競價交易服務費0.16元/噸由乙方承擔,服務費由乙方在合同執行首月繳納至甲方指定賬戶。
6.報價人需繳納投標保證金1元/噸,遴選結果下達,乙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繳納的報價保證金自動轉為乙方所成交項目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7.合同履約完成后,雙方無爭議予以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四、詢價方式
本次詢價在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進行密封報價電子交易,根據報價人自報價,最低價成交。密封報價交易規則,按照“價格低、提交時間早”原則進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報價人須充分了解并認知合同履行區域內的各行政機關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報價人承諾獨立承擔項目履行中的行政責任(環保責任、各類稅費繳納責任)、與第三方的民事責任、獨立承擔與其所屬員工(包括雇工)的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法律責任。
2.采購人不組織現場踏勘,報價人均應充分了解現場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 不論報價人是否進行過現場踏勘,采購人始終認為報價人是對現場情況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礎上進行的;詢價后,凡是以未充分現場踏勘或類似理由,要求順延工期或增加價款的,采購人一律不予認可,由此導致合同不能執行的,按照《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3.在合同期內煤炭運輸總計劃約為200000噸。合同周期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運輸量由采購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需求情況確定。
4.報價人報價前須認真閱讀投標公告及《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合同》(新疆能源煤炭綜合運輸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和管理考核條款。
六、此項目委托運力詢價聯系部門: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運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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