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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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5.09.13 |
地 區: | 天津市 |
內 容: | 場次編號:CC************** 競價模式: 公開增價 延時機制: *分鐘/次 標的數量: *個 參與方式: 不定向競價 保證金: **,***元 買方資格: 不限 保留價: 有 是否收費: 是 即將開始 競價時間:****-**-** **:**:** - **:**:** 正在進行 競 |
天津智慧工廠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將于2025-09-13 09:00:00-2025-09-13 09:15:00進行綜合網上競買交易,交易模式為 公開增價 ,交易資源及交易參數如下:
1、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準,有意向參與競價的客戶必須現場看貨后方可報名,不管是否進行現場勘探則視為接受該資產的全部現狀。競買人在競價前應自行認真核實、查驗標的信息,自行判斷標的的現狀是否符合其相關資料或描述。我公司不對標的數量、質量、種類、規格、實用性等情況作任何承諾,如競買成功,買受人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2、參與競價的客戶應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在平臺交易發生交易各方之間傳遞的照片、文件、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競拍標的價格為含稅價格。賣方與買受人是否簽署資產交易合同不影響此交易履行。
4、買受人需在收到中標通知之日起3個日歷日內(含當日)與出賣方簽訂相關書面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并將該標的交易總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賣方指定銀行賬戶,未按時簽署合同完畢或未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經催告后3個日歷日仍未簽署或支付的,出賣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并由中標方承擔違約責任,出賣方有權再次對該標的進行處置,同一平臺同一標的再次處置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中標方應當補足差額。
5、競買人一旦參加競價,即表示接受競價標的之一切現狀和本規則之全部條款, 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負法律責任,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為理由反悔,一經競價成交確認,出賣方及本公司不因競價標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擔任何責任。
6、出賣方提供的標的設備清單目錄僅供參考,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標的成交一經確認,所發生的與標的有關的全部費用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7、具體物資出售范圍以現場看貨實物為準,競買人所有疑問的澄清以文檔回復為準,其他形式一律無效,前期發放的所有文件均為看貨參考資料,最終以本文檔為準。
8、提貨產生的人工費、吊裝費均由買受人承擔,本次物資提貨過程中涉及的人工、裝車、運輸等費用及風險全部由買受人負責,與出賣方無關。。
9、競買人在中標后1個日歷天內必須與賣方聯系,確定具體進場提貨時間,以確保在出賣方規定的周期之內完成提貨。提貨過程按照出賣方要求保證安全、相關人員必須有操作資質。買受人將負責提貨人員的安全并按照出賣方的管理制度約束提貨人員行為。
10、運輸車輛:貨運進廠車輛需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車輛排放標準及其他相關要求。
11、競價結束后,買受人按照平臺的交易規則執行。如中標后不按照約定履行,買受人將自愿按照違約執行且競價保證金全部轉為違約金,并同意扣除對應場次的全額保證金。
12、中標后,買受人完成提貨后提供打款憑證以及磅單后,經出賣方確認后,平臺扣除服務費后退還剩余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不沖抵貨款。若競買人未競得,則該保證金在1個工作日內原路無息退回。
13、本場次競價為最高價審批模式,請各位買家客戶知悉以下情況:
①競買人的最高出價不直接成立交易,該最高出價需由賣方審批確認,審批有可能出現該標的不成交或審批時間較長等情況;審批通過,則最高價即為中標價格,審批不通過,則該項目流標;
②審批通過后,最高出價客戶如有違約,將扣除其保證金,并不再接受該客戶的競價參與申請。
14、本平臺以“按現狀”方式提供服務,不對服務的持續性、安全性及涉及的技術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等作出任何保證。平臺僅為交易地點,不介入交易合同糾紛或侵權糾紛,交易物品的質量、安全、合法性及拍賣信息由委托方提供。平臺上所有圖文或多媒體信息由賣家或現場人員采集提供上傳,平臺不承擔其法律責任。除遵循本平臺規定外,因變更提貨地點或交易方式等導致的任何問題,本平臺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使用本平臺即表示您已豁免本平臺的訴訟責任和義務。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固定資產、廢舊物資、閑廢設備、廢舊次材、資產處置等在線競價交易,保護平臺會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則。
第2條 天津智慧工廠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工廠在線”)為廣大交易會員提供在線競價交易的網上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組織、監督交易會員間的在線競價交易。
第3條 智慧工廠在線的一切在線競價交易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4條 參加在線競價交易活動的會員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則,對其在網上在線競價活動中的一切行為負責,并承擔法律后果。如因會員未仔細閱讀本規則而引起任何爭議或損失的,概由會員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章 術語和定義
第1條 會員:指在智慧工廠在線平臺注冊的委托人和競買人。
第2條 委托人:指通過平臺對外發布競價公告,承諾按照智慧工廠在線平臺交易規則及競價模式出售特定標的物的公民、法人或組織。
第3條 競買人:指參加在線競價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4條 買受人:指在由智慧工廠在線平臺根據事先約定的協議及要求確定的,在在線競價交易中獲得在線競價標的物購買權的競買人。
第5條 拼盤:指在線競價交易中在線競價標的物的最小單位。拼盤可以是一定數量的單一品種規格物資,也可以是多品種規格標的物的組合。對于不同的拼盤,委托人可以設定不同的在線競價參數。
第6條 場次:指委托人委托智慧工廠在線發布的、在某一確定的時間對一批拼盤進行的在線競價交易活動。
第7條 起拍價:指由委托人或平臺方確定并在平臺設定的某拼盤的起拍價格。
第8條 成交價:指某一場在線競價交易成功后,競買人獲得競價標的物支付的對價。該價格可以為單價、總價或委托人公示的計算公式或比例等。
第9條 價格梯度:指某一場在線競價交易過程中,報價的變動設有最小值,報價增減幅度必須為該最小值的整數倍。
第10條 在線競價交易:是指在智慧工廠在線平臺組織下,委托人通過智慧工廠在線平臺,將競價標的物的主要屬性和交貨地點、提貨時間、數量或重量、起拍價、梯度等交易信息對外發布競價公告,由滿足要求的競買人按照競價公告公示的競價模式出價,競價交易結束后平臺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或約定的規則,通過評標程序確定競價標的物最終買受人的交易行為。
第三章 在線競價交易委托
委托人委托平臺導入在線競價標的物的詳細信息,如品名、材質、規格、重量、產地、交貨倉庫、公告日、交貨日、備注等。
第四章 在線競價交易發布
第1條 首先由委托人或委托平臺導入的在線競價交易信息,一經智慧工廠在線發布,委托人則不能自行對在線競價委托信息進行撤銷或修改。
第2條 經智慧工廠在線發布的在線競價交易信息均已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在委托人指定的公告日向會員發布。
第3條 對于委托人指定競買人的定向在線競價,只有指定會員方可參加此次在線競價交易;對于非定向的在線競價交易,所有買家會員均可參加在線競價交易。
第4條 委托人提交的在線競價交易信息在智慧工廠在線公布后不得更改或撤銷。如在特殊情況下必須更改或撤銷,則須在交易日前1個工作日向智慧工廠在線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正當理由,經智慧工廠在線同意后方可執行。委托人對要求更改的在線競價交易信息需重新進行委托。
第五章 買家回應及確認
第1條 買家回應是指買家會員閱知在線競價交易公告或邀請后,在在線競價結束前通過平臺表達參加在線競價交易意向的過程。競買方回應成功后取得在線競價權。一旦取得在線競價權,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執行本交易規則的各項條款。
第2條 為確保交易的有效性,競買人回應時將被凍結一定額度的資金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從回應競買人帳戶的可用金額中凍結,會員帳戶中必須有足夠的可用金額,否則不接受提交的回應。保證金的金額由委托人確定,智慧工廠在線審核,并在在線競價交易公告中公布。
第六章 競買人看貨
第1條 競買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現場查看在線競價標的物以確認其品質。如無特殊原因,委托人不得拒絕競買人的看貨要求。如委托人已安排并公告統一看貨事宜,競買人必須根據委托人公告的時間和方式看貨。
第2條 競買人若需要看貨,則應在在線競價開始前與智慧工廠在線聯系并根據委托人的安排進行,不管是否進行現場勘探,一經出價則視為接受該資產的全部現狀。競買人在競價前應自行認真核實、查驗標的信息,自行判斷標的的現狀是否符合其相關資料或描述。智慧工廠在線不對標的數量、質量、種類、規格、實用性等情況作任何承諾,如競買成功,買受人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3條 競買人看貨時必須遵守委托人的規章制度及安全保護規定,做好防護工作,確保看貨安全。看貨過程中,未遵守安全保護規定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第七章 網上在線競價
第1條 在線競價交易時間按在線競價公告規定執行。
第2條 在線競價交易按參與方式可分為定向在線競價和不定向在線競價。定向在線競價僅面向委托人指定的競買人會員,不定向在線競價面向平臺所有競買人會員。
第3條 在線競價交易按在線競價模式可分為公開增價、公開增價(加權)、自由報價和自由報價(加權)、反向競價。
3.1 公開增價在線競價:
在線競價過程公開,在線競價開始后所有競買人均可在交易平臺瀏覽起拍價、報價、當前價等信息。
競買人的報價遞增,即第一個報價必須大于等于起拍價,此后每次報價必須大于前一個報價。競買人可以按出價原則多次出價。
在在線竟價截止時刻前3分鐘內如有竟買人出價,將按此出價時點順延3分鐘,如在此3分鐘內再有競買人出價,則再按新出價時間順延3分鐘,以此類推,直到最后一次出價后的3分鐘內無竟買人出價,則競買結束。
3.2 自由報價在線競價:
在線競價過程不公開,在線競價開始后所有會員均可在交易平臺瀏覽起拍價信息查看委托人設置的在線競價起拍價。
在在線競價交易過程中,竟買人可以多次報價,但以其最后一次的報價為最終報價。
3.3 加權在線競價:
若平臺設置加權模式,則競買人需對場次內明細標的物逐條報價,系統計算場次的加權總價。
3.4 反向競價:
在線反向競價過程公開,在線反向競價開始后所有競賣人均可在交易平臺瀏覽起拍價、報價、當前價等信息。
競賣人的報價遞減,即第一個報價小于等于起拍價,此后每次報價必須小于前一個報價。競賣人可以按出價原則多次出價。
在反向在線竟價截止時刻前3分鐘內如有竟買人出價,將按此出價時點順延3分鐘,如在此3分鐘內再有競賣人出價,則再按新出價時間順延3分鐘,以此類推,直到最后一次出價后的3分鐘內無競賣人出價,則競買結束。
當出價為負數時出賣方給買受人支付價款;當出價為正數時買受人給賣方支付價款。
第4條 在不同的在線競價交易模式下,系統均自動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買受人,并在該場次所有拼盤結束后得到委托人同意后公布買受人和成交價。
第5.1條 公開增價、公開增價(加權)、自由報價、自由報價(加權)和反向競價的保留價是委托人設置能夠接受的標的物的最低成交價,具體的數額并不公開顯示,競買人如果想贏得該標的物,則必須出價大于等于保留價、并且是所有競買人中最高的價格。在在線競價結束時,如果所有競買人的出價都沒有達到保留價,則該標的流標。如果該場次有保留價,則在在線競價公告中保留價會顯示“有";如果該場次沒有保留價,則在在線競價公告中保留價會顯示“無”。
第6條 若本場次為最高價審批模式,競買人的最高出價不直接成立交易,該最高出價需由委托人審批確認,審批有可能出現該標的不成交或審批時間較長等情況;審批通過,則最高價即為中標價格,審批不通過,則流標。
第7條 在線競價不限制競買人數量,一人也可參與競拍。
第八章 結算付款和交收
第1條 在線競價交易成交后的交收和結算有“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對于“線下”方式,貨物的交收和貨款結算由買賣雙方自行完成。對于“線上”方式,競買人將貨款劃入智慧工廠在線賬戶,在買受人完成提貨確認后,智慧工廠在線將貨款轉交給委托人,同時解鎖雙方的保證金。
第2條 網上在線競價交易結束后,智慧工廠在線向未成交的競買人解鎖全額保證金。若該場次流標,則系統自動解鎖保證金。
第3條 在在線競價交易成交后,買受人須在委托人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線下結算)或智慧工廠在線(線上結算)付清全部貨款,并在支付全額貨款之后委托人規定時間內完成提貨和確認。
第4條 對于線下結算,當買賣雙方完成交收和結算,須通過平臺加以確認,智慧工廠在線在買賣雙方確認后系統自動解鎖雙方保證金。對于30個日歷日內未完成到款確認且委托人無書面情況反饋的合同,則視同合同已到款,系統自動確認;對于委托人確認到款后1個月內,競買人仍未確認到貨的合同,系統自動完成到貨確認操作,競買人出具書面說明的情況除外。
第5條 因平臺交易品種主要涉及廢舊物資、閑廢設備、廢舊次材等,所以不接受質量異議,也不提供質量保證。
第九章 風險管理與違約處理
第1條 會員因注冊信息不準確、資料提供不完善、在線競價保證金交納不及時等造成用戶名不能被審核通過和不能參與在線競價的,智慧工廠在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2條 委托人應保證其在線競價標的物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因委托人權利瑕疵導致第三人對該標的物提出權利主張的,其責任概由委托人承擔;造成智慧工廠在線或買受人損失的,委托人負責賠償。
第3條 競買人應對擬在線競價標的物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了解,并對其在線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一旦在在線競價過程中出價,智慧工廠在線默認競買人已現場查看對應的在線競價標的物并認同其品質,放棄現場確認權利并認可實對應的在線競價標的物并認同其品質,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第4條 委托人在智慧工廠在線發布在線競價信息后至在線競價交易開始前要求撤銷在線競價交易,須向智慧工廠在線發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并經智慧工廠在線同意后,方可撤銷在線競價交易協議。
第5條 在線競價交易開始后,委托人不得提出中止本次在線競價交易。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自己委托的在線競價標的物,也不得聘請他人代為在線競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
第6條 在線競價交易成交后,交易雙方未按本規則《第八章結算付款和交收》規定的時間付款交貨,且未與智慧工廠在線解釋和協商的,智慧工廠在線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并記入雙方誠信記錄。買賣雙方同意并約定:違約認定與違約金金額依照本《在線競價交易規則》確定。
第7條 在線競價交易成交后,買受人未按《在線競價交易規則》、《在線競價服務協議》、《競買確認書》及《資產拍賣須知與承諾》履行相關手續時,買受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對應場次保證金將全額扣除,委托人有權執行重新在線競價交易;委托人未按《在線競價交易規則》及《在線競價服務協議》履行相關手續時,委托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對應場次保證金將全額扣除。平臺支持守約方對違約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追索權。競買標的物歸還委托人處置。
第8條 針對多拼盤場次,每個拼盤均可單獨報價,各個拼盤的中標結果不存在關聯關系,即一個拼盤通知中標,買受人提貨時只可提貨該拼盤對應的標的物資。如買受人多拼盤中標但在某一拼盤存在違約事項,則本場競價保證金將全部扣除。
第9條 平臺以“按現狀”方式提供服務,不對服務的持續性、安全性及涉及的技術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等作出任何保證。平臺僅為交易地點,不介入交易合同糾紛或侵權糾紛,交易物品的質量、安全、合法性及拍賣信息由委托方提供。平臺上所有圖文或多媒體信息由賣家或現場人員采集提供上傳,平臺不承擔其法律責任。除遵循本平臺規定外,因變更提貨地點或交易方式等導致的任何問題,平臺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使用平臺即表示競買人已豁免平臺的訴訟責任和義務。
第10條 對于違規賬號處理,會員如果違規一次,則對應帳號30個日歷日內不能參加在線競價交易場次,如果違規兩次,則3個月內不能參加在線競價交易場次,如果違規三次,則此帳號永久封停。對于存在嚴重違約行為的會員,平臺將建立黑名單制度,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與平臺交易。
第十章 交易異常情況處理
第1條 為避免交易過程中因異常情況對行業或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智慧工廠在線有權根據實際交易情況, 平臺將設立專門的應急處理團隊,負責在交易異常情況下的快速響應和處理。決定交易延時、重新交易和臨時閉市等措施。異常情況包含如下內容:
1.1 不可抗力(智慧工廠在線所在地或全國其他部分區域出現或據災情預警可能出現嚴重自然災害、出現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或社會安全事件等情形);
1.2 意外事件(智慧工廠在線所在地發生火災或電力供應出現故障等情形);
1.3 技術故障(智慧工廠在線交易、通信系統中的網絡、硬件設備、應用軟件等無法正常運行;系統在運行、主備系統切換、軟硬件系統及相關程序升級、上線時出現意外;系統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為破壞等情形);
1.4 智慧工廠在線認定的其他異常情況。
第2條 智慧工廠在線對交易異常延時、重新交易和臨時閉市等決定在智慧工廠在線首頁予以公告。
第3條 因上述第1條、第2條中交易異常情況及智慧工廠在線所采取的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智慧工廠在線不承擔責任。
第4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智慧工廠在線有權在在線競價交易開始前撤銷在線競價標的物的在線競價交易:
4.1 智慧工廠在線對在線競價物資的歸屬或真實性有異議;
4.2 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的歸屬或真實性有異議且能夠提供相關的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愿意對終止在線競價交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4.3 對委托人會員所做的說明或保證的準確性持有異議;
4.4 有證據表明委托人會員已違反或將要違反本規則的任何條款;
4.5 其它合理原因。
第十一章 附則
第1條 會員應認真閱讀并執行本規則及有關的附加規定,如有疑問須及時與智慧工廠在線聯系。如已進行在線競價業務操作,即代表會員對于交易規則和附加規定有完整和準確的認識,智慧工廠在線不承擔由于誤解造成的責任。
第2條 智慧工廠在線對在線競價成交后買賣雙方的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本平臺之上成立并履行的交易,交易各方發生的爭議可向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本平臺規則的修訂和解釋權歸天津智慧工廠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所有。平臺有權根據市場變化和業務需求對規則進行適時修訂,并提前在平臺首頁公告。
第3條 本平臺之上成立交易的各方確認各自注冊時登記的地址用于通信,包括且不限于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各方保證各自送達地址的有效性,當送達地址發生變更時,將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如因送達地址變更后未書面告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以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4條 智慧工廠在線有義務為會員保守秘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則的規定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
第5條 本規則條款中涉及的“智慧工廠在線有關規定”為本規則的附件,與本在線競價交易規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會員已詳細閱讀并充分了解并愿意受前述文件約束。
第6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天津智慧工廠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9日
特別提示:該《資產拍賣須知與承諾》僅適用于交易方式為本標的(報廢電器 (防爆開關等))在智慧工廠網絡拍賣的資產標的。如本標的委托人或掛牌公告對以下條款有不同約定的,從其約定。一旦報名,即表明已閱讀并接受以下全部條款。
一、本標的《資產拍賣須知與承諾》(以下簡稱“《須知》”)依據《交易規則》適用于交易方式為本標的在智慧工廠網絡拍賣的資產標的。
二、本標的通過拍賣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天津智慧工廠資產處置平臺www.eplantonline.cn披露內容為準)披露的交易方式確定買受人,本次網絡拍賣活動由天津智慧工廠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工廠”)組織實施。公告期滿后,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的,智慧工廠采取協議方式組織交易;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的,智慧工廠采取拍賣方式組織交易。
三、參加本標的網絡拍賣的競買人(已交納本標的拍賣保證金并經智慧工廠審核通過的競買人),應已了解并遵守智慧工廠《交易規則》,認真閱讀了本《須知》并承諾接受其全部內容,對網絡拍賣的交易方式和規則已全面了解,接受智慧工廠采取網絡拍賣方式組織本次交易,自愿參加本標的網絡拍賣活動,規范拍賣行為,履行拍賣義務,按規定參與報價程序。
四、競買人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自行登錄智慧工廠網站或委托智慧工廠工作人員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逾期未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放棄競買資格。
五、競買人應于本標的掛牌截止日前交納本標的拍賣保證金到 天津智慧工廠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交易系統提示拍賣保證金支付狀態為“已支付”為準),拍賣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競買資格。本標的拍賣保證金金額詳見網站公告,賬戶信息以交易系統推送的收款賬號為準。
六、競買人應于網絡拍賣活動開始前,登錄智慧工廠網站(www.eplantonline.cn)了解并掌握相關操作規程。
七、本標的信息詳情詳見公告披露信息。智慧工廠按委托人要求進行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實物信息等內容發布,僅對信息進行形式審核,不保證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證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實物相符,不對標的質量、材質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擔保。
八、競買人應自行勘探(包括但不限于查閱由委托人提供的標的相關的檔案文件)交易標的實物,并認可本標的拍賣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智慧工廠網站www.eplantonline.cn披露信息為準)及附件的全部內容。若競買人無法前往本標的預展地點進行現場勘探的,則須承諾認可交易標的現狀,并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所獲取的表達信息不全面、錯誤或誤解等而產生的相應后果。競買人一旦提交報名,即視為其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認可標的拍賣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內容。
九、競買人應當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同意本標的拍賣公告中與委托相關的其他條件,并承諾符合相關買受人資格條件。如因資格不符對委托人及智慧工廠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標的拍賣公告截止日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競買人,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十一、競買人須同意以不低于起拍價(即掛牌價格)購買在智慧工廠公開掛牌委托的本標的。
十二、拍賣規則:
1、交易方式為網絡拍賣,如公告期滿后,產生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的,競買人須參與后續拍賣程序。
2、拍賣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網絡拍賣開始時間及加價幅度另行通知。拍賣過程分自由報價和限時報價兩個階段,自由報價時間為15分鐘,限時報價即競買人每次加價,拍賣時間自動延長3分鐘,直到最后3分鐘無人加價為止。
3、如拍賣期間所有競買人均不出價或不應價,視同惡意串通,自愿將拍賣保證金的10%補償委托人。
網絡拍賣加價規則:
除對掛牌價格應價外,各競買人每次加價不得低于加價幅度。
4.如拍賣公告期滿,只產生一個競買人的,智慧工廠組織交易雙方按照競買人報價(未通過系統報價的,以掛牌價格視為報價)與委托方確定的保留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
5.如拍賣公告期滿,產生2個競買人的,智慧工廠組織競買人在規定的報價時間內報價。如所有競買人均未出價或應價的,拍賣保證金到賬最早的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可優先議價。智慧工廠組織交易雙方按照競買人報價(未通過系統報價的,以掛牌價格視為報價)與委托方確定的保留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
十三、競買人應對其拍賣行為負責,網絡拍賣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網絡拍賣方式或不了解所競得標的為由予以反悔。
十四、委托人與智慧工廠根據《交易規則》及《委托拍賣合同》約定確定買受人后,由委托人與智慧工廠共同出具《成交通知書》。
1、買受人執《成交通知書》到委托人處簽字辦理合同簽訂等相關事宜。
2、買受人應在收到《成交通知書》簽發日起,按照委托人要求與委托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完畢并將該標的交易總價款及履約保證金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銀行賬戶,逾期即視為違約。
十五、未購買成功且無違約責任的競買人,其交納的拍賣保證金在拍賣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原路退還;買受人拍賣保證金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全額支付交易價款并交納履約保證金后2個工作日內由智慧工廠扣除平臺服務費(服務費以成交金額為計算基數)退還剩余拍賣保證金。
十六、競買人須對其書面及交易系統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銀行賬戶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如競買人有提供虛假資料、擾亂報價、惡意串通或其他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智慧工廠有權取消其購買資格、確認報價無效,并扣收其拍賣保證金,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七、買受人未按時支付交易價款、履約保證金及智慧工廠服務費的,構成違約。委托人有權扣收其拍賣保證金,違約方須向智慧工廠交納本次網絡拍賣中的服務費。委托人與智慧工廠有權再次組織本標的的交易活動,再次成交的成交價如低于本次成交價,則差額部分由違約方補足。違約方的拍賣保證金不足以彌補上述費用的,智慧工廠、委托人有權向違約方進行追索。
十八、智慧工廠將按以下方式之一向競買人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1、通過競買人在智慧工廠交易系統預留的電子郵箱***
2、按競買人提交的報名材料或交易系統中載明的聯系人***
3、通過競買人的微信發送文字、照片、視頻、文件。
郵箱信息、手機短信、微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競買人已經收到。請競買人確保其網上注冊賬戶信息及報名材料信息準確無誤,并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及時查看通知消息。
十九、競買人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并對其注冊賬戶的安全性負責,任何人使用競買人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拍賣活動的,均視為競買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競買人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二十、因競買人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智慧工廠不承擔任何責任:
1、競買人未及時關注智慧工廠及拍賣系統發布的網絡拍賣活動相關信息的;
2、由于競買人使用的終端設備或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報價的; 3、網絡拍賣活動的時間以拍賣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由于競買人使用的終端設備時間與拍賣系統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報價或未競買成功的。以及其他適用于互聯網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免責行為。
二十一、特別說明:
智慧工廠以“按現狀”方式提供服務,不對服務的持續性、安全性及涉及的技術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等作出任何保證。平臺僅為交易地點,不介入交易合同糾紛或侵權糾紛,交易物品的質量、安全、合法性及拍賣信息由委托方提供。平臺上所有圖文或多媒體信息由委托方或現場人員采集提供上傳,智慧工廠不承擔其法律責任。除遵循本平臺規定外,因變更提貨地點或交易方式等導致的任何問題,智慧工廠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使用本平臺即表示您已豁免智慧工廠的訴訟責任和義務。
二十二、拍賣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拍賣活動中斷的,智慧工廠不承擔任何責任。智慧工廠將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并通過智慧工廠網站通知各競買人。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的方式如下:
報價記錄可以恢復的,以中斷時的最高有效報價為起始價繼續報價;報價記錄無法恢復的,以掛牌價為起拍價重新報價。
二十三、競買人須同意,如違反本標的《須知》的,智慧工廠有權取消其拍賣資格,并同意委托人按照本標的《須知》扣收其交納的拍賣保證金。
二十四、競買人須同意,被確定為買受人后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付清交易價款及智慧工廠服務費、按要求完成標的移交的,承諾承擔以下責任:
1、未能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履約保證金及智慧工廠服務費的,構成違約,同意按照已經確認的《競買確認書》全部違約條款執行;委托人和智慧工廠有權再次組織本標的的交易活動,再次成交的成交價如低于本次成交價,則差額部分由買受人補足,并承擔相關費用。若拍賣保證金不足以彌補上述費用的,委托人和智慧工廠有權向買受人進行追索;
2、未按要求完成標的交割的,委托人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標的的毀損滅失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在標的移交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拆解、保管、處理等一切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并同意從買受人已交納的拍賣保證金中扣除。移交過程中如造成標的存儲地點的硬件設施及標的本身的損毀由買受人承擔責任。
二十五、因本《須知》的履行或因與本《須知》有關的其他方面而產生的任何問題、爭議或分歧,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如智慧工廠或買受人任何一方發出要求協商解決的通知1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解決方案,則該問題、爭議或分歧應由標的交底管轄地(智慧工廠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須知》其他部分應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