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孫某、樊某祥2戶債權系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不良資產,債權本息費合計為人民幣503.592051萬元,其中本金425萬元,利息78.592051萬元,墊付費用0萬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 二、債權現狀:擬出讓的資產五級分類為孫某次級、樊某祥損失,債權處于浙江地區。 三、其他須披露事項: 本次轉讓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著瑕疵或尚未發現的缺陷,以至于競買方預期利益無法實現。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1、與不良資產相關的借款人、擔保人、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2、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已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 3、債權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內容沖突等相關情形; 4、抵質押物可能發生滅失、毀損或可能存在欠繳稅費、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抵質押物價值的相關情形; 5、涉訴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上述事項轉讓方已做充分披露說明,若意向方因自身資格條件問題未獲政府相關部門審核同意而不能辦理該不良資產的變更、過戶等手續的,轉讓方及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