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的詳情:
本次處置資產為安吉縣建筑材料循環利用中心項目廢金屬(2025年)轉讓,存放于魯家村栗子塢(安吉縣生態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內)。標的物的規格、型號、數量、品質以轉讓方指定的現場現狀為準,意向方在報名前必須現場踏勘,一旦轉讓成交,涉及規格、型號、數量、品質等相關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預計年度總量約200噸,具體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過磅數量為準,交易單價掛牌價為1600元/噸,結算金額為:成交單價×外運數量,具體詳見價款支付方式。
二、重大事項揭示:
1.掛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信息披露終結。
3.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本次轉讓標的為:安吉縣建筑材料循環利用中心項目廢金屬(2025年)轉讓。項目施工范圍內不提供臨時周轉堆場,本次處置資產需隨時清運,每次清運需在轉讓方通知的1天內完成,確保隨裝隨運隨清并驗收通過,清運過程中涉及的人工費、運輸費、揚塵管控費用、稅費等均由受讓方負責。因受讓方違反相關部門處置規定處置的,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本次轉讓標的物現存放在魯家村栗子塢(安吉縣生態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內),看樣聯系人:鄭女士,聯系電話***
特別提醒:本次掛牌轉讓標的現場看樣需要提前電話預約,未提前預約,不予安排現場看樣,本次掛牌轉讓標的預約現場看樣時間: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每位預約看樣人員現場看樣同行人員最多不超過兩名,且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方在報名前必須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7.意向方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一旦成交,成為受讓方后,自行承擔涉及規格型號、數量、品質等相關風險,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8.本項目涉及的轉、受讓方交易服務費均由受讓方承擔。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報名時的必讀文件“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
三、價款支付方式:分階段付款。受讓方須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20萬元預付款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湖州市聯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賬號:811284592000128;開戶行:湖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興支行)。之后每月10日按實結算上一個月價款(預付款不計入),結算金額為:成交單價×上月外運數量。乙方必須在交易合同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繳清全部轉讓費(預付款計入)。
四、交易條件: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競買保證金 10 萬元(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3%,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3.受讓方必須在其被確定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簽訂《交易合同》前支付給轉讓方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2萬元整),履約保證金交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安吉綠凈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賬戶號碼: 355879572508;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縣支行)。
如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交易合同》或未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的(轉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視為其違約,受讓方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①受讓方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作違約金處理);②轉讓方有權收回轉讓標的重新進行公開掛牌,如標的重新掛牌再行轉讓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原受讓方補足差額。
4.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安全、治安、消防、環保等情況,受讓方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轉讓方在3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受讓方逾期或其他因受讓方原因造成違約無法履行合同的,受讓方無權要求返還合同履約保證金。因受讓方違約行為產生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均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減,扣減后如履約保證金不足原數額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補足,應當在收到受讓方通知后5日內補足至原數額。
5.成交價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20萬元預付款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湖州市聯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賬號:811284592000128;開戶行:湖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興支行),之后每月10日按實結算上一個月價款(預付款不計入),結算金額為:成交單價×上月外運數量。受讓方必須在交易合同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繳清全部轉讓費(預付款計入)。如受讓方未按《交易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轉讓方指定賬戶繳納轉讓成交款項的(轉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讓方須承擔以下違約責任:①受讓方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扣除服務費后,作違約金處理)及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②轉讓方有權收回轉讓標的重新進行公開掛牌,如標的重新掛牌再行轉讓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轉讓價款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原受讓方補足差額。
6.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交易合同(樣稿)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7.轉讓公告發布后,轉讓方仍享有在限時競價開始前撤回轉讓的權利。轉讓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轉讓資料進行澄清、修正或補充,轉讓文件的修改內容作為轉讓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意向方參加報名及進行電子競價的,均被視為已經知悉并接受認可該修正或補充。當轉讓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更正文件為準。
8.標的交割及清運事項:
(1)裝運安排:本項目轉讓標的廢金屬的裝車由出讓方負責,運輸車輛設備到場配合裝車及外運工作由受讓方負責,運輸設備及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解決。
(2)合同實施期間,裝運工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裝運工作或不按時支付價款的,出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受讓方不能及時完成本標的資源清運的,出讓方可自行處置本標的資源。
(3)受讓方的裝運配合要求:受讓方必須做好裝運過程中與出讓方的溝通協調工作,處理廢金屬的裝、運銜接關系。受讓方應當根據項目生產進度計劃同步安排運輸車輛設備到場候運,并確保運力規模符合裝運需求,確保外運進度。項目施工范圍內不提供臨時周轉堆場,轉讓標的須根據出讓方的通知1天內完成清運,確保隨裝隨運隨清。
項目裝運的具體計劃由受讓方與出讓方根據項目生產需要進行確認。
(4)受讓方裝運延誤處理:如因受讓方配合不到位、運力調度不足等原因導致轉讓標的延誤裝運,造成項目生產受阻、窩工、停工、返工、場內短駁等情形的,出讓方將書面告知受讓方運輸期限及相關要求,受讓方在收到通知后7個日歷天內,若仍無法按期完成清運的,出讓方有權根據該情形持續的時長要求受讓方支付進度損失費1000元/天,該狀態持續時長15日(不含)以上的,出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交易合同》,且出讓方有權立即自行處置剩余資源,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并扣除受讓方所有履約保證金及全部已付價款。
(5)受讓方必須按照出讓方要求將本項目所涉及必須外運的廢金屬完成全部外運工作,包括無價值或對受讓方產生費用負擔的部分,該部分外運所產生的費用已在轉讓成交價中體現,均由受讓方承擔。如發現受讓方有亂倒偷倒、破壞生態環境等行為,一經查實,除相關部門罰款外,另行按10000元/次的標準處以罰金,在履約保證金中抵扣,并勒令限時清除。
因受讓方運輸設備超載或操作不當造成本地區路橋等基礎設施損壞及道路污染等問題的,受讓方必須負責清洗、搶修及賠償。受讓方應對運輸車輛設備采取降噪防塵措施,外運操作須降低對周邊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
(6)受讓方應對施工現場裝運安全和文明施工負責,對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明確裝運負責人***
(7)自轉讓標的交割完成(以書面手續為準)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交割日之后發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損毀等損失的情形,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8)標的交割的工作時間、人員登記嚴格服從出讓方的管理。受讓方應在交易合同截止日前完成全部標的的外運及現場清理工作(出讓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并經出讓方驗收合格。
(9)標的運輸車輛須為符合相關部門要求的車輛。受讓方裝運過程中應做好道路維護、路面保潔、揚塵治理、防污染等相關工作,并承擔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9.該標的成交后,廢舊資產實際重量以現場雙方共同確認的過磅重量為準。
五、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企業。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六、保證金及加價幅度:
1.保證金為人民幣10萬元。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2.加價幅度為人民幣0.002萬元。
七、保證金處理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總成交價款的組成部分。